發(fā)布機構 | 文號 | 財綜〔2023〕10號 | |
成文日期 | 公文時效 |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自然資源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、自然資源局,國家稅務總局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稅務局:?
根據(jù)《國務院關于印發(fā)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國發(fā)〔2017〕29號),為進一步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,規(guī)范礦業(yè)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,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,促進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,推動相關行業(yè)健康有序發(fā)展,財政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稅務總局制定了《礦業(yè)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》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?
該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,《礦業(yè)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綜〔2017〕35號)、《財政部?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明確礦業(yè)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綜〔2019〕11號)同時廢止。?
附件:礦業(yè)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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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?自然資源部?稅務總局?
2023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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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相關解讀:財政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稅務總局 有關負責人就《礦業(yè)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》答記者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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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